作為對外的形象窗口,建店質量優劣,直接關系到企業形象的樹立,為了保證建店質量,突出品牌終端形象,體現產品檔次,表達企業文化和理念,特制定本審批原則。
一、采取經銷商自愿,公司審批的原則,由經銷商提出書面加盟申請。
二、申請者必須具備的條件:
1、合法經營的資格,誠實、守信、沒有犯罪、售假及破產的記錄。
2、具有一定的資金實力。標準店的公司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,旗艦店的公司注冊資金不少于200萬元。標準店流動資金不少于300萬元,旗艦店流動資金不少于500萬元。
3、具備一定的管理能力,擁有豐富的社會資源和較廣的網絡資源和集團消費群體。
4、熱衷于品牌,接受公司的運營理論與實踐培訓、指導和監督,服從公司管理。
5、具有很好企事業、社會團體市場網絡的商家。
三、選擇店面的要求:
1、專賣店地址應在市中心的繁華商業區、行政區、涉外區、經貿區及開發區的主干道上。在店面范圍內必須具有5個以上停車位,不得在單行道上建店。
2、標準店實際營業面積不少于60平米(門面開間、門頭寬不少于7.2米);旗艦店實際營業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(門面開間、門頭寬不少于14米),店堂凈空高不少于3米,店面門頭高度(指門面上方空間)不少于2.6米。
3、在同一區域開設,不論是標準店或是旗艦店,店與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少于3公里。
四、申請者需要提供的資料:
1、申請書(包括公司簡介、詳細的公司經營情況報告)。
2、加盟申請表。
3、當地市區地圖(標明店面位置,并標明已有的專賣店和其它專賣店的位置)。
4、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經營許可證、稅務登記證明的復印件、身份證復印件等。
5、擬建店店面的標準平面圖、立面圖。
6、擬建店店面實景照片(照片能反映街面及周圍情況,包括停車場)。